石家庄社保缴费

情形:社保缴费

办事要点

适用人群
需要社保缴费的人员
办理方式
网络缴费或者线下缴费

单位缴费

缴费基数: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职工工资总额在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以300%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工资总额在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以下的,以60%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

参保单位以其全部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之和作为单位缴费工资基数。

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工资总额。

缴费比例: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16%缴纳。

2.失业保险

2017年1月1日起,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实施期限延长至2025年底。其中,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0.7%缴纳失业保险费。

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6.5% (不含生育保险缴费率)缴纳。

个人缴费

缴费基数: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2025年河北省社会保险(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以6678元/月确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基数下限为4007元(60%),缴费基数上限为20034元(300%)。

2025年河北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基数为7410元。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在职职工年度工资总额高于全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按本人上年度实际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低于全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按全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注:职工基本医保费、生育保险费合并征缴,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职工基本医保缴费基数规定执行。

缴费比例: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在职职工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

2.失业保险

从2017年1月1日至2025年底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其中,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0.3%缴纳失业保险费。

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在职职工: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的2%缴纳。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保按全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5%缴纳,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相关办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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