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连续工龄接续(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 申报材料: 1、职工本人档案; 2、《更改职工参加工作时间和接续连续工龄审批表》; 3、相关的原始材料。 办理程序: 1、职工所在单位携带申报材料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审查符合条件予以审批; 3、职工所在单位将《更改职工参加工作时间和接续连续工龄审批表》放入职工档案。 办公地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市政府1号楼6楼,中山东路216号。 联系电话:86687720、86689244 ← 返回百科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