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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石家庄绿都小学招生简章

日期:2021-11-19 21:58:48

  根据《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教〔2020〕82号)和《石家庄市裕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裕华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裕教〔2020〕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0年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1.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办事处提出申请,提供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经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

  2.已经就读一年级的学生,不再重复报名。

  3.非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应在石家庄市教育局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网上报名,无需现场重复报名。

  二、招生范围

  1.众美绿都住宅项目、水晶园

  2.居住在无配套教育设施的新建小区、插建小区、扩建小区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育局调剂安排入学。

  3.共有房产不作为适龄儿童入学依据(父母共有房产除外)。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

  7月30日、7月31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石家庄市绿都小学

  四、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以下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复印件分开装到档案袋里,复印件档案袋外边贴上孩子姓名及家长姓名、电话

  注:父母其中一方携带相关资料到报名现场。

  (一)依据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入学的

  1.一家三口本地户籍:一家三口户口本、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规划用途为住宅)、未办理房产登记的提供购房合同和发票、儿童预防接种本(卡)

  2.孩子本地户籍、父母非本地户籍一家三口户口本、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规划用途为住宅)、未办理房产登记的提供购房合同和发票、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2020年5月31日前的居住证,受疫情影响,对2019年11月30日前,已向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因入学报名要求原须在5月31日前申领取得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申领取得居住证时间可顺延至2020年6月30日,其中6月1日—6月30日领取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报名入学时,须同时提供居住证和派出所出具的居住登记凭证、父母双方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儿童预防接种本(卡)。

  (二)依据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入学的

  一家三代的户口本、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规划用途为住宅)、未办理房产登记的提供购房合同和发票、父母是独生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证、儿童预防接种本(卡)

  (三)因旧城改造、拆迁过渡等原因入学的

  一家三口户口本、租房合同、拆迁协议、儿童预防接种本(卡)

  (四)本地户籍租住入学的

  一家三口户口本、租房合同、儿童预防接种本(卡)

  (五)新三区(栾城区、藁城区、鹿泉区)及矿区在裕华区购房并实际居住的

  一家三口户口本、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规划用途为住宅)、未办理房产登记的提供购房合同和发票、儿童预防接种本(卡)

  备注:如一家三口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交结婚证、适龄儿童出生证

  五、报名流程

  1.领取验证号码。报名当天家长需领取验证号码后进入学校教室等候验证。

  2.填写报名表格。填写《裕华区2020年小学入学学生信息登记表》,填写要求字迹工整、内容详细、真实。

  3.等待安排验证。按照招生工作人员安排进入指定教室等待招生工作人员验证。等待期间请家长保持教室秩序,遵守学校招生纪律,请勿大声喧哗和吵闹,请勿进入学校招生教室以外的其他区域,听从招生工作人员安排按报名顺序有序进行验证。

  4.报名结束。家长报名结束后请勿在学校逗留,尽快离校。

  六、入学资格审验

  学校将严格审验所交材料并实地核实,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报名和入学资格。

  七、入学通知书发放时间

  发放时间:2020年8月1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发放地点:

  石家庄市绿都小学一楼党建室。

  八、便民措施

  1.学校教室全部开放。学校教室面向报名家长全部开放,按照防疫工作要求,报名当天学校安排招生工作人员引领所有报名家长进入指定教室等候报名。

  2.专职教师指导家长填表。学校会安排专职教师指导学生家长填写报名表格。

  九、温馨提示

  1.排队不作为入学依据。凡是符合本校招生条件的,学校一定会招收入学,不会以报名早晚的顺序决定是否招收入学,请家长们一定不要扎堆、拥挤报名,我们共同努力,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2.未在招生简章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由区教育局统一调剂安排。

  3.凡提供虚假信息或证件而影响学生入学的责任自负,敬请家长谅解。

  4.已被我校录取,无故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该学位。

  招生期间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招生咨询电话:68019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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