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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有序恢复交通违法业务处理

日期:2021-11-30 16:55:05

  根据河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分区分级管控要求,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自2021年1月29日起,有序恢复石家庄市交通违法业务处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恢复市区、各县(市)交警大队(藁城区、新乐市除外)综合服务大厅交通违法处理业务窗口,群众需处理交通违法的,可就近到综合服务大厅办理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各综合服务大厅地址及咨询电话附后)。

  110警务站交管业务服务窗口暂不恢复,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二、办理业务注意事项

  1、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办理业务人员在进出大厅时,需扫描“出行登记码”、出示身份证、河北健康码,配合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场所办理业务。办理业务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2、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应遵循“一事一人”的办理原则,无关人员,请勿陪同。

  3、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顺序依次办理业务,排队等候必须间隔一米以上距离。业务办理完毕后,立即从出口离开,不得聚集和逗留。

  4、保持业务大厅环境整洁,严禁乱扔纸巾、口罩和其他垃圾。

  三、提倡通过互联网办理违法处理业务,车主、驾驶人可通过下载 “交管12123”APP或登录互联网交通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he.122.gov.cn)自助处理交通违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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