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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石家庄栾城区幼升小招生政策

日期:2021-11-19 21:59:43

  一、推进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公办学校招收的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全部以免试就近入学方式确定。除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以及依规调剂外,各公办学校不得招收片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招生办法如下:

  (一)

  有序确定招生入学对象

  1.足龄原则。2021 年小学一年级入学的适龄儿童需年满 6周岁(2015 年 8 月 31 日之前出生)。

  2.属地原则。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户籍所在学区负责安排入学。因旧城改造、拆迁过渡等人户分离的,由适龄儿童的父母提供拆迁协议、实际居住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则上由现实际居住地学区调剂安排入学。招生范围内小产权房业主适龄子女,可由中心学区、学校与开发商等协商议定统一报名,视学校空余学位情况协调安排入学。

  3.房户一致原则。“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且户口和住址符合户籍管理的有关要求,即户口、住址和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相一致。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将依据实际情况和各学校学位情况调剂安排入学。

  4.稳定居住原则。适龄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应保持家庭实际住址相对稳定。共有房产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共有房产除外)。

  5.人性化原则。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一方为独生子女,且该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常年同住,无户口迁移史的,可依据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独生子女一方)的房产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一方为现役军人,另一方及该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房户一致”情况的,可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城区户籍无房家庭,在非户籍区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且租赁房屋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其适龄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地所在学区调剂安排入学。

  (二)

  合理划定公办学校招生范围

  各学区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为每一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合理划定招生片区范围。做到“无缝隙”、“零死角”,各学校招生片区写明招生的乡村、街道号段、小区等,在招生期间通过公众号、新闻媒体、学校门口张贴等多种方式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1.小学招生

  凡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按招生片区必须全部入学。

  凌空桥路小学招收:308国道以东、惠源路以南、李冶街以西、南外环路以北原城镇居民子女;西街村、刘固庄村民子女及广厦小区业主子女。

  兴安大街小学招收:新开大街以东、衡井线以南、东外环以西、宏远路以北原城镇居民子女;朱家庄村民子女及福美小区业主子女。

  宏远路小学招收:西南外环以东、308国道以西原城镇居民子女;308国道以东、衡井线以南(栾武路北以太行大街为界)、华兴街以西、惠源路以北原城镇居民子女;王家庄村民子女及智高常春藤小区业主子女。

  三苏小学招收:(1)李冶街以东、宏远路以南、东外环路以西、南外环以北原城镇居民子女;(2)华兴街以东、宏远路以南、李冶街以西、惠源路以北原城镇居民子女;(3)华兴街以东(栾武路北以太行大街为界)、衡井线以南、新开大街以西、宏远路以北原城镇居民子女;(4)东关村、高家庄村、小任家庄村村民子女;(5)天阳泰富小区、英伦湾小区、东坡家园小区、承翰世家小区、林荫春天小区、瀚正御璟城小区、天山熙湖小区、兴安花园小区、公园壹号院小区、天山新伯爵小区、阳光园小区、福城小区、法院家属院业主子女。

  注:凌空桥路小学、兴安大街小学、宏远路小学、三苏小学招生范围内村民子女入学必须符合“房户一致”原则。

  城区内其他适龄儿童按照居住308国道东西方位分别由栾城镇第一中心学区、第二中心学区安排入学;卓达太阳城小区业主子女原则上到卓达太阳城学校报名入学,如遇特殊情况,应由冶河中心学区根据实际情况,就近调剂入学;其他中心学区统筹规划各小学招生范围,提前搞好辖区内新建小区的入住业主适龄儿童、少年的统计。

  公办小学原则招收本地户籍适龄儿童。需按实际住址入学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户口簿载明子女;在当地购置房产,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书》或统一制式的《栾城区/县(石家庄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加盖栾城区/县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专用章)及购房票据和入住证明;父母在当地有长期合法稳定工作,即有经商营业执照(2021年5月31日前办理)或有至少一种一年以上劳动保险合同材料。

  2.初中招生

  各初中学校招收区域内具有合格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初中学校不以小学毕业考试人数为招生依据,无就读小学学籍的,按招生条件入相应初中,具备其他条件的按其他办法入学。

  第五中学招收凌空桥路小学、兴安大街小学、宏远路小学、三苏小学的在籍毕业生及符合以上四所小学转学条件而未转学的其他小学毕业生;符合五中招生条件的其他小学毕业生—原城镇居民子女。

  城区内其他初中招生按照居住308国道东西方位分别由栾城镇第一中心学区、第二中心学区安排入学。

  其他中心学区统筹规划各初中招生范围,提前搞好辖区内新建小区的入住业主适龄儿童、少年的统计。

  需到城区初中或跨乡镇初中入学的须提供以下材料:城区或跨乡镇购置房产且入住的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购房票据,进城务工人员持居住证、住房证明、务工或经商证明;本区跨乡镇务工持2021年5月31日之前办理经商营业执照或有至少一种一年以上长期劳动保险合同材料及家庭户口簿到初中学校报名,转入学校审查汇总交教育局普教科审核、备案。

  (三)

  简化优化报名入学手续

  1.采取登记入学方式。小学采取登记入学,小升初可结合学区实际,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

  2.为切实做好幼小衔接工作,学校不得在小学一年级入学报名、领取入学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等环节组织任何形式的面试,不得向学生询问任何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知识类问题。

  3.因家庭住址迁移等原因,需跨县(区)升入公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要办理跨县(区)升学手续,由转入县(市、区)教育局安排入学。其中,我区小学毕业生跨入石家庄市主城区就读公办初中的,通过“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登 录 市 教 育 局 网 站http://sjzjyj.sjz.gov.cn/链接进入)报名办理;我区小学毕业生要求到主城区以外区县初中入学的,应持相关证件及《石家庄市小升初跨县域转学证明表》(附件3)于7月18-20日到相关学校和教育局办理有关手续;非栾城区小学毕业生要求到我区初中入学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在栾城区购置房产且入住;持有栾城区居住证(主城区及新三区提供居住凭证即可)且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有长期合法稳定工作(劳动合同及劳动保险一年以上或2021年5月31日前办理的营业执照且正常营业)。符合以上条件的于7月18-20日持以上相关票证及《石家庄市小升初跨县域转学证明表》(附件3)到栾城区教育局普教科登记审核,普教科依据居住地分配到指定学校。适龄儿童、少年再到指定学校办理报名等有关手续。未经教育局审核通过的,学校不得接受安排,否则不予注册学籍。

  4.各学区、学校要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做好招生组织工作,优化报名程序,避免人员聚集,确保招生报名、验证、入学报到等各环节安全有序。要本着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简化优化报名程序和证明材料。招生报名时,不得要求家长提供或办理没有法律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实际办理程序复杂繁琐且有关单位无法证明的、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证明材料。

  (四)

  招生步骤

  1.招生准备阶段:

  (1)7月1-5日,划定中小学招生范围。

  (2)7月12-17日,小学导出毕业年级学生信息统计表,电子版及纸质版(签章签字)交教育局一份备案,交相应初中学校一份,并告知小学毕业生7月25-27日到相应初中报到。

  2.分步招生:

  小学(7月4-30日)

  (1)7月4-23日,完成辖区内民办小学报名、电脑随机派位、审核资格、学生报到工作。

  (2)7月25-27日,乡镇小学完成按“户籍”和“住址”报名登记审查工作;区直小学完成招生范围内小区已入住业主子女报名登记工作。

  (3)7月28-30日,乡镇小学完成外来“进城务工子女”及“栾城户籍进城、跨乡镇务工人员子女”报名,资格审查;区直小学完成招生范围内原城镇居民子女报名登记工作。

  小学招生结束,普教科审核城区部分学校招生情况。

  各学区、学校上报《栾城区2021年入学学籍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4)(一式两份,自留一份,上报一份,小学由中心学区汇总)。

  

  初中(7月4日-30日)

  (1)7月4-23日,完成辖区内民办初中报名、电脑随机派位、审核资格、学生报到工作。

  (2)7月18-20日,完成“石家庄市小升初跨县域转学”审核、审批工作。

  (3)7月25-27日,完成小升初直升报到工作。

  (4)7月28-30日,完成片区内居民子女及“栾城户籍进城、跨乡镇务工人员子女”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招生结束,普教科审核城区部分学校招生情况。

  学校上报《栾城区2021年入学学籍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4)(一式两份,自留一份,上报一份)。

  8月6-10日,教育局处理各类招生遗留问题。统筹协调有空余学位的跨片入学问题。总结招生工作,招生结束。

  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不得晚于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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