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2020河北经贸大学附属中学小学部招生简章

2020河北经贸大学附属中学小学部招生简章

日期:2021-11-19 22:00:08

  根据石家庄市新华区教育局2020年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工作安排意见和我校实际情况,我校的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即将展开:

  一、招生范围

  1、河北经贸大学正式职工子女(含三代)

  2、河北经贸大学统一招聘的合同工子女

  3、原五七路街道管辖范围内且户口及住房为新华区的本市市民子女

  4、原五七路街道管辖范围内在新华区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招生年龄

  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

  年龄不足无法注册学籍

  三、经贸大学子弟及本市户口居民子女报名时间

  7月27日到学校现场报名(带孩子)

  【上午8点经贸大学职工(合同工)子女报名】

  须携带证件:

  (1)户籍证明:父母双方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以及与子女家庭原籍户口簿;

  (2)职工(合同工)证明:正式职工(含三代)提供河北经贸大学校园一卡通,合同工提供与河北经贸大学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或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证明原件)。

  (3)儿童预防接种卡。

  【上午9:30本市户口居民子女报名】

  须携带证件:

  (1)户籍证明:父母双方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以及与子女家庭原籍户口簿;

  (2)住房证明:

  A、已购房并取得房产证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B、已购房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同时附入住后的水、电票据;

  C、租房居住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教育局会联合房管局核查《无房证明》,家长无需再到房管局开具);

  (3)儿童预防接种卡。

  四、户籍不在主城区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间

  凡户籍不在主城区的适龄儿童(户籍在新三区和矿区的除外),有意愿在主城区公办小学入学的,请于7月22日—7月26日登录石家庄市教育局网站(http://sjzjyj.sjz.gov.cn/),通过“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主城区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及小升初跨区转学网上报名”进行报名。

  报名成功后,家长需打印并携带平台生成的报名表,于7月29日上午8点,按要求到我校进行现场验证(带上孩子)

  须携带证件:

  (1)户籍证明:父母双方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以及与随迁子女家庭原籍户口簿;

  (2)居住证:父母双方及随迁子女于入学当年5月31日前在居住地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值得注意的是,受疫情影响,对2019年11月30日前,已向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因入学报名要求原须在5月31日前申领取得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申领取得居住证时间可顺延至2020年6月30日,其中6月1日—6月30日领取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报名公办学校时,须同时提供居住证和派出所出具的居住登记凭证;

  (3)住房证明:

  A、已购房并取得房产证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B、已购房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同时附入住后的水、电票据;

  C、租房居住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教育局会联合房管局核查《无房证明》,家长无需再到房管局开具);

  (4)务工或经商证明:父母双方与我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由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务工或经商证明应在随迁子女入学当年的5月31日前取得;

  (5)儿童预防接种卡。

  特殊情况1

  因户籍不在主城区的适龄儿童已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的不用再到学校现场报名,7月29日上午8点携带打印的报名表及“五证”(带上孩子)到学校验证即可。

  因故网上报名未成功的,请于7月27日下午2点携带证件并带上孩子到学校报名。

  特殊情况2

  户籍在鹿泉区、栾城区、藁城区、矿区,并在新华区稳定居住的适龄儿童,须提供父母在新华区购房并实际居住的相关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入住的水电票据等)后,7月27日上午9:30带齐相关证件并带上孩子到学校现场登记,由区教育局调剂安排入学。

回到首页
发布信息
置顶信息
会员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