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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外地人要申报居住登记吗?

日期:2021-11-30 18:01:48

  在本地居住的非本市区、县户籍的人员,应按照《河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居住登记凭证》是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已办理居住登记的证明。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居住地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已满半年的方能申领申领居住证。

  办理流程:

  《居住登记凭证》是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已办理居住登记的证明。公民办理居住登记后申请出具《居住登记凭证》的,公安派出所在5个工作日内对居住登记信息进行调查,信息属实的免费出具凭证。

  详情点击石家庄居住登记凭证办理流程

  根据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总体部署,为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流动人口租赁房屋治安管理工作,进一步防止疫情扩散,石家庄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复工复产期间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的通告》,就加强流动人口、出租房主和用工单位申报居住登记工作做出具体规定。

  在石家庄市居住、务工、就学的流动人口,应当向居住地社区(村)委员会及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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