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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石家庄就业见习岗位征集条件及材料要求

日期:2021-11-30 18:01:57

  征集条件和要求

  (一)石家庄市内依法依规注册登记的企业、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均可自愿申请承担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任务。优先考虑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

  (二)见习单位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行业信誉、社会责任强、生产经营正常、管理规范;见习岗位设置合理,便于监管,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技术含量较高的见习岗位,年度见习岗位数不少于10个。

  (三)见习计划制定合理,见习管理和考核制度完善,具备一定的带教师资力量,能有效开展见习管理。

  (四)能够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能够按月足额通过银行卡方式发放其基本生活补助。

  (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就业见习工作相关规定,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提供材料

  (一)用人单位申报见习单位时,提交就业见习单位申请报告(包含单位规模、人力资源状况、规章管理制度、岗位设置、见习条件、指导人员配备、福利待遇等情况)。

  (二)填写《石家庄市就业见习单位申报审核表》(附件1)。

  (三)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企业租赁或自有房屋、场地证明原件(留存复印件)(附工作场地照片2-3张)。

  (五)企业纳税票据、企业职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相关票据、人员入账工资单(以上票据均为2020年10月-2021年3月)。

  (六)承担见习任务承诺书(附件2),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申报审核表和承诺书可到石家庄市就业服务中心网站下载。)

  附件一:就业见习申请表

  附件二:石家庄市就业见习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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