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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鹿泉区哪些人无法申请入驻人才公寓

日期:2021-11-30 18:02:04

  石家庄鹿泉区人才公寓无法申请或必须搬出的情况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回已分配的住房,并在下达通知之日起15日内办理退出手续:

  1.人事关系调离鹿泉区或者单位的;

  2.在鹿泉区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的;

  3.转租、转借、闲置或擅自改变住房用途的;

  4.企业对申请人考核评价等次较差的;

  5.婚前双方都分配有人才公寓的,婚后夫妻一方要退出一套人才公寓;

  6.擅自装修或者改变房屋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

  7.犯有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严重错误的,涉嫌违法、违纪,被取消各类人才资格的或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8.因个人责任给集体和群众造成重大损失的;

  9.累计3个月以上拖欠水、电、物业费及其它应由入住人承担的相关费用,经催缴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缴纳的;

  10.企业自首次享受人才公寓政策之日起五年内平均亩税收达不到30万元/亩的;

  11.其他不适宜居住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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