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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餐饮什么时候可以营业?

日期:2021-11-30 18:02:07

  问:石家庄餐饮什么时候可以营业?

  答:石家庄发布公告,长安区、新华区、桥西区、裕华区、高新区内的商业综合体、大型商场等从2月5日起有序恢复正常经营。但餐饮企业暂不恢复堂食。鼓励开展线上订购、线下配送和顾客店取。

  点击查看石家庄有序恢复商业综合体、大型商场正常经营

  石家庄市餐饮行业疫情防控服务指南

  为指导餐饮服务行业单位(含企业、个体户等,以下筒称餐饮单位),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生产经营服务,按照分区分级要求有序复业营业,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满足和促进社会刚性消费需求,特制定本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防范措施适用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符合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和要求,允许对外营业的餐饮单位,在疫情防控部门指导下,执行本服务指南。

  二、复业前准备

  (一)建立防控工作制度。各餐饮单位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

  (二)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对员工及家属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员工健康登记制度,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岗”管理,全面了解员工上岗前动态信息,对处于医学观察、发热隔离诊疗期间的员工不能返岗。

  (三)经营场所通风消毒。开业前对经营场所每日进行通风,清理经营场所内积存的杂物垃圾,做到卫生无死角,对环境和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毒。

  (四)防控物资配备。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准备充足的防护物品(口罩、医用酒精、消毒剂、洗手液等)。

  三、场所管理

  (一)悬挂防疫提示。在门口显著位置悬挂来客佩戴口罩、测温、验码、“一米线”等提示语或标识。做到不接待不佩戴口罩人员、不接待有发热、干咳等症人员。

  (二)加强室内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优先采用自然通风,每天通风2-3次,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正常运行,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每周清洗、消毒空调通风系统空气处理机组、进风口和冷凝水盘等部位。

  (三)保持环境清洁。要及时清理垃圾,在洗手处为顾客提供洗手液,并保证水龙头等设施正常使用,有洗手间的应保持卫生清洁和干爽。

  (四)做好场所消毒。场所内每天消毒不少于两次,对接触较多的公用物品和部位进行预防性消毒,提供给顾客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要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消毒方法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预防性消毒指引》。

  (五)加强垃圾分类。及时收集并清运,废弃口罩应设置专门垃圾桶。每天对垃圾存放设施进行清洁消毒。餐厨垃圾处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四、从业人员及顾客管理

  (一)建立员工健康档案,严格落实晨检制度,员工体温正常方可进入经营场所,时刻佩戴口罩,口罩要及时更换。加强集体宿舍管理,做好防护和清洁消毒。强化职工上班期间、上下班途中的过程管理,提倡单人自驾或骑行、步行,要求员工下班后不要参加私人聚会聚餐等。

  (二)顾客及其他进店人员应按照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做好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等,拒绝不佩戴口罩的人员进入。发现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人员,要按属地卫生健康防疫部门预案及有关规定第一时间处置,并按要求登记上报。

  五、经营服务要求

  (一)鼓励餐饮单位与网络订餐平台合作采用“无接触配送”方式开展集体用餐和配送服务。对于只提供外卖服务的门店,参照以上方式执行,并在店外按照间隔1米标准设置划出排队区间。

  (二)餐饮服务单位在店内外候餐区、取餐区、结账区等人员易聚集区域划设“一米线”,严格控制进店人流,不得造成点餐、等餐、等位等人员聚集。提倡建立顾客预约制度,合理安排顾客到店时间,避免人员聚集。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提醒顾客在用餐前要洗手,保持手部卫生。

  (三)开展堂食服务的门店,大厅应做到通风良好,顾客做到“一客一测温一登记”,餐位数应不超过平时餐位数的50%,就餐座位间要保持1米以上距离,包房应做到开窗通风,就餐人数不超过标准餐位数的50%。快餐店应实行一人一桌,同向就餐。

  (四)原则上只提供简餐和便餐服务,不提供酒类。对于合餐顾客,餐饮服务单位应提供“一菜一公筷、一汤一公勺”,或者“一人一公筷、一人一公勺”服务,且对餐具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有条件的餐厅(馆)要积极推广分餐制。提倡就餐时间不超过一小时。

  (五)用于顾客自取或外送的餐食,宜采用密封方式盛放,提倡每份餐食使用自制或订制的封签。如无封签,可选用一次性使用、不可复原的材料封闭外包装,防止运送过程中污染餐食。餐饮外卖服务应按照外卖配送和快递从业人员疫情健康防护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

  (六)不接待聚集性聚餐活动,不开展打折等促销活动。

  六、食品采购和加工要求

  (一)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外出采购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严禁采购和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二)原料供应商选择、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和加工用具的清洗消毒要符合保障食品安全的有关规定。密切关注原料供货商所在地的疫情变化情况,如原料供货商有员工确诊,根据相关防控规定对已采购原料封存待查。

  (三)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防范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的有关要求,执行防控措施,不购买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

  (四)鼓励将进口冷链食品的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及追溯码,在餐厅内显著位置进行张贴公示,让顾客放心消费。

  七、应急处理措施

  当餐饮服务单位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时,应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立即采取暂停营业、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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