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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石家庄藁城区保障房分配方案

日期:2021-11-30 18:03:24

  为切实解决我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住房保障政策规定,以及《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实施细则(试行)》(石政办发〔2013〕46号)和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受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有关问题的通知》(石住建办〔2015〕1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原则

  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审核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家庭,坚持“优先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申请户;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军队退役优抚人员家庭、人才绿卡B卡持有人优先提供保障;再分配其他家庭申请户。”的分配原则,现场摇号分配。

  二、房源情况

  本次分配的保障性住房房源为:福美80套、怡心家园等77套,总计157套。

  三、申报条件

  申请人严格按照《石家庄市藁城区2020年保障性住房申请须知》进行申报(见附件)。

  四、申请、受理、审核流程

  收取申请资料时间为2020年11月9日至11月13日,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到三铺路怡心家园小区物业一楼申报处申报纸质资料,2020年11月14日前,各社区、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完成受理、审核工作,并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上报区住建局。区住建局对各社区、保障房管理中心上报的预保障对象,经征询民政局、公安局、税务局、公积金管理中心、人社局、自然资源及规划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有关部门意见后,将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进行核准,并在政府网站、各社区、“融媒体”公示7天。

  五、房源分配

  区住建局按照申报家庭情况进行分类,通过摇号形式将房源分配给保障对象。在本批保障房分配中,人大、政协、纪委等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公证处负责公证,融媒体负责宣传报道。

  六、补贴标准及租金标准

  本次配租的保障性住房租金缴纳数额,按照每年核定的市场租金减去补贴租金后确定的数额缴纳。

  补贴标准: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在保障面积标准内100%予以补贴;超过保障面积标准的,按照每年核定公布的市场租金的70%缴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按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乘以市场租金的70%进行计算,并缴纳租金。房屋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米7.5元。

  七、房屋配租

  摇号配租完成后,将分配结果在政府网站、融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住建局发放《保障性住房分配确认书》。

  八、签订合同及办理入住手续

  保障对象持《保障性住房分配确认书》及相关证件到配租的保障房小区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取得实物配租的保障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住手续的,视同放弃本次分配,两年内不得再申请。

  附件:石家庄市藁城区2020年保障性住房申请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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