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疫情防控一线人员保障房租金减免申请受理通告
根据石家庄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住房保障对象的优惠办法》(石保安居办【2020】3号)有关文件精神,市内四区及高新区将开展参与2020年石家庄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住房保障对象政策优惠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告如下:
一、优惠对象
参与2020年石家庄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医护、环卫、公交司机、物业服务、社区工作以及其他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具有住房保障资格的保障对象。
二、优惠标准
1、享受租赁补贴的保障对象:补贴额度按照现行城镇低保家庭补贴标准(10元/㎡/月)×保障面积确定,发放2月和3月份的租赁补贴。
2、享受实物配租的保障对象:免收2月和3月份保障房租金。
三、申请时间
2020年5月6日至2020年5月20日
四、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家庭由申请人或家庭成员携带身份证到保障资格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所租住的保障房小区服务窗口领取《石家庄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住房保障对象政策优惠申请审批表》,也可登录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jj.sjz.gov.cn)进行下载,要求将表格填写完整,并携带相关证明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回保障资格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五、注意事项
(一)保障家庭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申请,过期不予受理。
(二)保障家庭中有多人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只需一人申报。
(三)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一经查实,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提请纪检监察部门予以通报,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应责任人作出处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进行曝光。
(四)切实做好疫情防控防护工作,有序出入,减少人员密集。
咨询电话:
高新区:85095016 桥西区:66086915
新华区:86952339 裕华区:86578228
长安区:86252934
石家庄市住房保障部门:87060925
附:申请表下载
石家庄市新冠肺炎疫情政策优惠申请表
参加疫情防控情况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