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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石家庄高新区人才公寓申请分配公告

日期:2021-11-30 18:04:19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创新创业发展环境,缓解人才住房需求,现面向人才绿卡人才分配高新区人才公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分配对象

  本次人才公寓分配对象为持有高新区人才绿卡C卡人员。

  二、分配原则

  (一)人才公寓是政府为引进的人才提供的过渡性周转用房,原则上只租不售,租期不超过人才绿卡管理期。

  (二)人才公寓分配实行总量控制、个人申请、合理分配原则。住房分配从申请、审核、公示、选房等环节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过程公开透明,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实行公开抽签原则。对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人才公寓房源和人才需求情况实行摇号分配。

  三、分配房源

  本次分配房源为:东海盛景南区8号楼,户型为一室,面积约50平方米,共25套。

  人才公寓租金标准按照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执行。个人需缴纳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网络费、有线电视费、物业费等使用费用。

  四、分配流程

  (一)申请。2021年6月29日至2021年7月2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录高新区人才信息化平台(http://www.gxqrcxxhpt.com/)选择公寓申请模块提交申请。

  (二)审核。区人才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入摇号环节,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驳回。

  (三)摇号。7月6日下午在国际人才城进行摇号配租。

  (四)公示。摇号配租完成后,将分配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月12日至7月16日五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人才中心发放《人才公寓入住通知单》。

  (五)签约备案。7月19日配租成功申请人凭身份证领取《人才公寓入住通知单》,并在规定时间内持《人才公寓入住通知单》及相关证件与区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住手续的,视同放弃本次分配。

  五、材料说明

  1.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证明,打印时间需在申请时间内。

  2.提交申请人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申请人为事业单位职员的,社保证明需社保局盖章)。

  联系人:张钦 谷若姝

  联系方式:85095773 85099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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