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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电动车不戴头盔怎么处罚?

日期:2021-12-14 09:27:00

  处罚规定

  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视情节可以处警告或者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戴牢“安全盔”

  在驾乘摩托车时,驾驶人和乘坐人必须按法律规定佩戴安全防护头盔;驾驶电动车出行时,驾驶人和乘坐人也应增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主动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帽带。

  每一位市民都要以身作则,时时提示身边的亲朋好友,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参与到行动中来,让安全伴随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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