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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衡水市关于严控春节期间聚集性活动的通告

日期:2022-01-22 19:30:31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特别是随着春节来临,人员流动聚集愈加频繁,疫情传播风险逐渐增大。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持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决杜绝人员聚集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现就严格管控春节期间聚集性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是坚持“非必要不举办”,严控灯会、庙会、宴会、展会以及文艺演出、展览展销等各类聚集性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不举办聚集性民俗活动,不组织团拜、慰问、联欢等活动,提倡网络拜年。

  二是坚持“能减则减、能少则少”,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确需举办的会议、聚会等活动,要严格控制人数,落实验码测温、佩戴口罩、间隔相坐、场所通风等防控措施,50人以上活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由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审批同意后方可举办。

  三是坚持“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严控聚餐活动规模。减少走亲访友,提倡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

  四是坚持“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全体党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发挥示范作用,以身作则,并积极劝导、敦促身边亲友主动配合防疫工作,节假日期间减少出行,不参加大规模聚集活动,积极营造全民参与疫情防控的良好氛围。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从自身做起,自觉践行移风易俗新风尚,联防联控、群防群治,以实际行动支持和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共同守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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