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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电动自行车临时号牌限行路段

日期:2022-02-18 10:50:45

  临时号牌的电动两轮车,限制通行中山路(友谊大街至体育大街段)、裕华路(友谊大街至体育大街段)、中华大街(和平路至槐安路段)、建设大街(和平路至槐安路段),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驾驶电动自行车应该在什么车道行驶?

  答: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通行环节: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时,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规定,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不得驾驶拼装、非法改装或者加装车篷、挡风罩、支架等影响通行安全装置的车辆,不得超速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驶入机动车道、城市快速路、在人行道或斑马线骑行、牵引动物、手持物品或者浏览电子设备驾驶,违反规定载人载物,不按规定停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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