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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十坚持十严禁要求的通告

日期:2022-03-25 21:52:29

  鉴于奥密克戎毒株传播隐匿、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严防疫情传播风险,现将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十坚持十严禁”要求通告如下。

  一、所有来衡返衡人员坚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登记报备,严禁瞒报漏报

  二、发现自己身边有来衡返衡人员坚持第一时间主动提醒、劝导、报告,严禁知情不报。

  三、所有来衡返衡人员坚持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衡后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7日内严禁参加聚集活动、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四、出现感冒、发烧、乏力等症状的人员,坚持第一时间做好防护到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私自离开。

  五、所有来衡返衡人员坚持按照分类管理要求,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措施,严禁随意流动。

  六、坚持合理安排出行,非必要不离衡,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

  七、日常生活中坚持勤洗手、戴口罩、“一米线”,保持合理社交距离的好习惯,严禁麻痹大意。

  八、家庭、工作场所、各类重点场所坚持勤通风、常换气,严禁密闭场所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

  九、坚持科学精准防疫,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严禁私自采取过度防控措施。

  十、坚持相信权威信息,不要转发任何未经权威机构认证的消息,严禁传播虚假信息。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希望广大市民相互转告、互相提醒,全力参与和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感谢广大市民朋友的理解配合,让我们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共同守护全市人民的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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