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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电动自行车上牌常见问题解答

日期:2022-12-28 10:55:24

  《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即将在今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针对市民关心的电动自行车上牌的有关事项,衡水交警对群众关注度较高的问题进行一一解答。

  一、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3日通过《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二、《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范哪种车辆的管理?

  答:条例中所说的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备脚踏骑行功能,能实现电助动、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

  条例仅规范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管理不在条例的规范范围内。

  三、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由哪个部门办理,是否收费?

  答:《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登记由设区的市、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不收费,免费登记上牌。

  四、电动自行车的国标主要有哪些?

  答:旧国标是《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新国标是《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

  (一)旧国标1999年至2019年4月14日实施,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最高车速不大于20km/h;

  2、整车重量(重量)应不大于40kg;

  3、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二)新国标2019年4月15日实施,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2、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

  3、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4、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重量小于或者等于55kg;

  5、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

  6、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五、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的区别?

  答: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的根本区别是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属于符合GB24155标准的机动车。最高设计车速和电机额定功率等技术参数方面存在差别,电动轻便摩托车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电机额定功率总和小于4kw,电动摩托车最高设计时速大于50km/h,电机额定功率总和大于4kw。

  六、驾驶电动自行车年龄限制和驾驶证要求?

  答: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当年满十六周岁,不需要取得驾驶证。

  七、是否需要为电动自行车购买保险?

  答:不强制群众必须为电动自行车购买保险。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投保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人身伤害保险和财产损失保险。

  八、登记上牌能发挥什么管理作用?

  答:通过登记和发放不同号牌,可以将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进行区分,实现分类管理。《条例》规定的集中上牌期限届满后,不再给非标电动自行车上牌,控制其增量,经过三年过渡期逐步淘汰在用非标电动自行车,消减其存量。通过登记上牌,能起到支持合标、挤压非标、打击非法的作用。此外,通过登记上牌实现人车绑定,对于侦破电动自行车肇事逃逸交通事故和预防电动自行车盗窃案件及返还财物也有很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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