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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市人才公寓租金标准

日期:2022-12-28 11:01:00

  租金标准:公租房标准的50%执行

  人才公寓租金标准按照公租房标准 50%执行。个人需缴纳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网络费、有线电视费、物业费等使用费用,如涉及房屋、电器、家具等损坏需照价赔偿。

  分配原则 

  1.人才公寓本着缓解人才住房需求为原则,两室一厅大户型 4人合租,一室一厅小户型 2 人合租,申请人可自行结对共同申请,对于单人申请的,由人才股按照同性别分配进入“摇号”环节。

  2.人才公寓是市委、政府为引进的人才提供过渡性临时性住房,租期不超过人才绿卡管理期。

  3.人才公寓分配实行总量控制、个人申请、合理分配原则。住房分配从申请、审核、选房、公示等环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公开透明,并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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