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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石家庄公积金最新政策(持续更新)

日期:2022-12-28 11:04:14

  在落实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方面规定,纳入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管理的房屋,符合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规定的,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按照数据共享、快捷办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业务。租房期间,每人每年可提取公积金9600元。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通知》显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缓缴企业要与职工协商一致,填报《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备案书》,缓缴期满后,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一次性补缴或分期补缴住房公积金,补缴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通知》显示:经认定的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和较严重地区,企业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继续缴存的,自主确定缴存比例;停缴的,停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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