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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已退休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公告

日期:2022-12-28 11:04:16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离休、退休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合法权益,请符合条件的退休职工,尽快通过手机APP或到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办理提取业务。具体办理方式公告如下:

  一、通过手机APP办理

  登录“手机公积金”APP(用支付宝授权或刷脸实名登录),点击“业务办理”——“我要提取”——“退休提取”办理。

  

  二、通过柜台办理

  (一)提取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

  2、本人的银行卡(仅支持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家银行的Ⅰ类银行卡)

  二、办理地点:石家庄住房公积金中心各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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