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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住房公积金办理销户提取条件

日期:2022-12-28 11:04:40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应的证明材料,可办理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因单位解散、破产或辞职、被辞退等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账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

  (9)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并销户。

  异地转入销户提取需要哪些条件?

  自2016年5月23日起,住房公积金自外地转入我市的职工,自转入我市之日起,正常缴存一年后方可办理销户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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