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石家庄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石家庄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日期:2022-12-28 11:05:14

办理条件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且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未覆盖的城乡居民。

(二)在本市中小学就读且未在原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中小学生。

(三)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在校学生(以下简称大中专学生)。

(四)取得本市居住证的外地户籍居民、港澳台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已在本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外地户籍居民、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可按本市有关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

1、本辖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退休和退职人员

2、取得本市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保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

3、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

4、灵活就业人员

5、在我市就业的外国人

办理材料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材料

初次参保的凭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身份证、居住证、护照、港澳台居住往来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参保登记。同一户口薄内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应以家庭为单位全部参保。

1.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籍的未参保居民: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当年新生儿应凭本人户籍资料、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参保登记

3.非本市市区常住户籍但长年随父母在本市市区入托或就学的未参保居民:本人及父母双方的居住证、入托或入学证明、父母工作证明、住房证明、接种卡原件及复印件

4.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残疾人,在办理参保登记时还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参保人员,在办理参保登记时还应出示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学生应凭本人户籍资料、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参保登记

7.《石家庄市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登记表》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材料

1.营业执照

2.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4.社会保险登记证

5.银行开户许可证

6.开户银行及账号

7.财务报表

8.调令或报到证或本人档案托管证明等

9.社保局盖章的职工养老保险增加表

10职工身份证

11职工劳动合同

办理流程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居民到户籍所属辖区,其他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到居住地所属辖区办理参保登记。大中专学生参保登记工作由所在学校负责。

详情点击石家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流程指南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办理流程

1.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报送办理材料

2.申报人首次参保的,填写《石家庄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

3.申报人再次参保的,填写《石家庄市用人单位新参加医疗保险人员增加情况表》、《石家庄市用人单位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流动增加情况表》

4.申报人所在单位使用“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申报系统”软件申报申报人参保登记信息,分步输入“用户名即单位医保编号”、“密码1”即可,网报的报表可以使用网报程序打印,网报咨询电话:89631919

5.申报人所在单位每月1日至10日向医保经办机构参保管理科报送办理材料,申请参保登记

6.参保管理科审核办理材料,提出是否给予参保登记意见

7.通过审核的,参保管理科当天给予备案登记、核发病历本(贴一寸近期免冠照片)盖钢印、打印医疗保险基金征集通知单,作为所在单位代收代缴医疗保险费的依据

8.参保单位或个人到人社局社保卡服务中心申领社会保障卡

9.未通过审核的,告知不予参保登记原因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地址

石家庄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石家庄市向阳路25号

电话:0311-12333

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

办公地址 :石家庄市槐安西路9号

电话:0311-12345

长安区医疗保障局

办公地址 :石家庄市长征街48号北四楼

桥西区医保局

办公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南二环西路180号

新华区医疗保障局

办公地址: 新华区康乐街1号新华大厦6楼

裕华区医疗保障局

办公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区塔南路169号

高新区社保中心

办公地址: 高新区黄河大道151号

石家庄市社保局地址及电话一览

 

回到首页
发布信息
置顶信息
会员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