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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医保家庭共济怎么办理?

日期:2022-12-28 11:05:56

  办理流程

  进入所在地社保官网,点击进入“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进入后点击“社保业务办理”,再点击“医疗业务办理”选项,最后点击“个人账户家庭共享”,把需要增加的家人信息输入提交并保存就可以完成绑定。

  点击查看石家庄医保共济怎么操作?

  门诊共济

  参保职工可在石家庄市城内二级及以上定点疗机构和市医疗保障部门选定的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具体请询问所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收费处或医保办),也可按规定在省内开通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的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参保职工门诊统筹费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无需备案,可直接在就医省或地市已开通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未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地区,可选择在已备案的常驻地、居住地或安置地的医保协议医疗机构就医。

  参保职工在本市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药费,应个人负担的部分,由个人直接与协议医疗机构结算。应医保基金负担的部分,由经办机构与协议医疗机构结算,在非医保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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