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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失业保险转移指南

日期:2022-12-28 11:06:17

办理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男16-60周岁,女16-50周岁),有劳动能力,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和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初次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时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劳动就业服务局申领。

办理材料

转入:

一、本省其他地市转入

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转迁证明(转移单)、失业人员持转迁证明、户口本原件复印件、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外地转入失业人员报到通知书》、《统筹区外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迁入审批表》。

失业人员持《外地转入失业人员报到通知书》、《统筹区外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迁入审批表》,转迁证明(转移单)等到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

二、外省、市转入

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转迁证明(转移单)。失业人员持转迁证明、户口本原件复印件、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外地转入失业人员报到通知书》、《统筹区外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迁入审批表》

转出:

回原籍申领登记表、户口本复印件。

二、转到外省、市

回原籍申领登记表、户口本复印件、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转迁证明。

办理流程

转入:

一、本省其他地市转入

1、由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转迁证明(转移单)。

2、失业人员持转迁证明、户口本原件复印件、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到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外地转入失业人员报到通知书》、《统筹区外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迁入审批表》。

3、失业人员持《外地转入失业人员报到通知书》、《统筹区外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迁入审批表》,转迁证明(转移单)等到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

4、失业人员在转入地办理社保卡并开通银行账户,失业保险待遇发放至社保卡的银行账户。

5、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其信息维护到信息系统后,根据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以本地标准为失业人员核定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通过手机APP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注:本省转移,只转关系不转失业金。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二、外省、市转入

1、由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转迁证明(转移单)。

2、失业人员持转迁证明、户口本原件复印件、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到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向转出地经办机构提供接收函及账号,由失业人员自行送达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3、外地失业保险待遇资金到达账户后,通知失业人员办理《外地转入失业人员报到通知书》、《统筹区外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迁入审批表》,到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

4、失业人员在转入地办理社保卡并开通银行账户,失业保险待遇发放至社保卡的银行账户。

5、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其信息维护到信息系统后,根据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以本地标准为失业人员核定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通过手机APP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转出:

一、转到本省其他地市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办理流程:

1、在转出地通过手机APP成功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后,原单位持回原籍申领登记表、户口本复印件,向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转出申请。

2、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转迁证明。

二、转到外省、市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办理流程:

1、失业人员先和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由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向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接收函(含账号)。

2、失业人员在转出地成功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后,由原单位持回原籍申领登记表、户口本复印件,到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

3、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转迁证明。

4、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知财务部门及时办理失业保险资金转账。

办理时限及办理地址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地址:

石家庄市劳动就业服务局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99号

长安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石家庄市谈中街1号

电话:86662059

桥西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石家庄市支农路3号

电话:83997274

石家庄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地址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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