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石家庄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全文)

石家庄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全文)

日期:2022-12-28 11:06:31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石家庄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细则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会议精神的同时,进一步巩固完善我市门诊统筹共济保障机制,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提高门诊的医疗服务可及性,减轻群众门诊医疗费用的负担,实现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

 

回到首页
发布信息
置顶信息
会员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