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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单位缴存业务指南

日期:2022-12-28 11:07:19

  石家庄单位缴存业务流程图

  单位缴存业务

  1、正常缴存业务:

  (1)单位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应按《条例》规定于每月发薪后5日内带转账支票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到中心业务大厅或各管理部缴存。

  (2)如果单位有职工的增减变动,还需填写《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变更明细表》,按月将增减职工情况填写完整。连同《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转账支票一并交中心或管理部办理缴存、变更业务。

  2、特殊缴存业务:

  (1)职工因新参加工作、调动等原因发生少缴、漏缴时,单位应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明细表》(一式两份)将需补职工的个人账号、姓名、补缴时间等基本信息填写完整,

  (2)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明细表》后连同《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转账支票一同交中心或管理费用办理补缴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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