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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怎么入学?

日期:2021-11-19 21:51:15

  问:辛集市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有哪些规定?

  答:具有本市户籍、有生活自理能力的中度智障、听障和视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由市特教学校负责认定招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安排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拒收;确实不能随班就读和到特殊教育学校(班)接受教育、具有一定学习能力且在市残联登记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市教育局组织协调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附:2020辛集市中小学招生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七年级)入学对象为2020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条件

  (一)农村中小学招生条件

  户籍常住居民子女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二)市区中小学招生条件

  1. 市区户籍常住居民子女

  学生及父母户籍为市区户籍。学生父母拥有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和自有住宅,学生户籍与父母户籍一致,学生及父母户籍地址与住宅房产地址及房屋权属证明一致。

  2. 市区户籍常住家庭适龄儿童

  学生及父母户籍为市区户籍,学生、学生父母至少有一方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一起,学生父母市区无房产,凭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入学。每处住址原则上小学每6年、初中每3年只能安排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

  3. 购买商品住宅居民子女

  学生父母在市区依法购买商品住宅,交付使用并实际稳定居住(截止2020年8月31日)。非辛集户籍家庭还需持有效期内在辛居住人员的《居住证》。

  4. 购买商品住宅家庭适龄儿童

  无市区户籍,学生、学生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一起,学生父母市区无房产,凭学生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市区房产入学,房产交付使用并实际稳定居住(截止2020年8月31日)。非辛集户籍家庭还需持有效期内在辛居住人员的《居住证》。每处住址原则上小学每6年、初中每3年只能安排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

  5. 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外来经商务工人员是指取得《居住证》的非辛集户籍来辛经商务工人员,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和经营场所,子女与其同住。经商者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依法纳税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务工者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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