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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张家口崇礼区单双号限行通告

日期:2021-11-21 09:53:00

  最新消息:经崇礼区政府研究,决定解除2021年3月31日发布的《张家口市崇礼区人民政府关于在主城区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解除限行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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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前消息

  为有效降低城区大气和扬尘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城区建设施工期间道路畅通有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切实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主城区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张沽线与万龙连接线交通信号灯路口以南、迎宾路与冬奥连接线头道营路口以北的主城区范围内所有城市道路。

  二、限行时间

  2021年4月5日起,每日7时至22时,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三、限行措施

  (一)对主城区内机动车,实施机动车牌尾号单双号轮流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单日单号通行(单号为:1、3、5、7、9),双日双号通行(双号为:2、4、6、8、0),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前最后一位数字为准。该限行措施,仅限张家口地区“冀G”号牌车辆(含临时号牌车辆);外埠号牌车辆建议尽量不驶入主城区,倡导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二)对进入限行区域的大型货运车辆,执行《张家口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崇礼大队<关于崇礼城区施工建设期间限制大型货车通行的通告>》和轮流限行车牌尾号规定。因保障主城区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工程,且已经办理临时通行证的货运车辆,必须严格按照临时通行证规定时间通行。

  (三)为保障城市正常运转,尽可能减少对社会生活的影响,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公交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单位通勤班车;

  3.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各类制式行政执法车辆;

  4.环卫、园林、市政、道路专项作业车,以及环保监测车、邮政快递专用车(含快递用车)、保险勘查车、金融运钞车、殡仪馆的殡葬车等专用车辆;

  5.经批准的其他应急车辆。

  四、限行期间,对违反限行规定上道行驶的车辆,依照《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9条第2款之规定,处以100元罚款处罚,并进行电子抓拍。当日处罚间隔时限为1小时(1小时内机动车驾驶员将车辆驶出限行区域停放),否则,一天内将会被连续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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