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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买房政策新变化,看这里。买不买房你都需要了解!

日期:2021-11-23 13:17:29

2021年,《民法典》第366条规定,房主可以根据约定或者遗嘱,为自己名下的房子,给居住权人设立居住权,居住权人有权对他人的住宅,享受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并且,无论房屋进行买卖,或者由继承人继承,都无权让居住权人搬走。只能等到居住权限到期,或者居住权人死亡,居住权才消灭。


没有听明白明白?那举个栗子:


老张头有一套房。


1、老张头的养老金不够生活,可卖掉房子就没地方住了,怎么办?老张头可以将居住权单独转让给小芳,与小芳签订居住权转让协议。小芳支付给老张头一笔费用,小芳就拥有了房屋的居住权。


2、老张头有1个保姆,对老张头照料有加。老张头怕自己去世后,保姆没地方住,于是老张头与保姆无偿签订“居住权”协议,并至房管局备案登记。有了这份居住权协议,保姆就有权在约定时间内一直住在老李房子里,没人可以赶走。而这套房子,按规定不得再出租,但房屋依然可以买卖、继承。但是想像一下,一个和房子产权没有关系的人,却可以合法的居住在你的房子里,甚至一辈子,房子还有人愿意买?


说说其他的情况。


小张刚结婚,妻子提出为丈母娘、老丈人设置居住权。但之后夫妻俩感情破裂了要离婚,财产需要分割。但由于房子设了居住权,如果丈母娘愿意搬出还好,如果不愿意搬走,小张就很难把房子卖了,财产得不到有效分割。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子在二手市场很难交易,谁会买一套有权利缺陷的房子呢。


所以,未来如果打算买二手房,交易前一定要查清楚,房子是否设立过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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