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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的房产限购政策,你都知道吗?

日期:2021-11-23 13:18:20

  2017年,北京政府为了给楼市降温,连续出台了多个关于房产限购政策,其他城市也紧跟其后,以后想要在北京买房就更是难上加难了。那么,北京具体都出台哪些政策了?下面小编带大家梳理一下。

楼市限购楼市限购

1

“3.17”政策

2017年3月17日,北京市住建委等政府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和差别化信贷政策的通知》,调整商业贷款“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及认定方法。
⑴首付比例:

贷款方式
首、二套情况 普通住宅首付比例
非普通住宅首付比例
商业贷款
首套
35%
40%
二套
60%
80%
公积金贷款首套和二套
20%
注:此次首付比例调整不包括自住型商品房、两限房等政策性住房。

⑵贷款比例:

贷款方式 首、二套情况
普通住宅贷款比例非普通住宅贷款比例
商业贷款
首套
65%
60%
二套
40%
20%
公积金贷款
首套和二套 20%

⑶关于商业贷款“二套”的认定:
①居民家庭名下在北京已有一套住房;
②在北京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者公积金贷款及记录的;

限购限购

2

“3.22”政策

2017年3月22日,北京市地税局委等规定:个税连续5年的审核标准由每年一次改为自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连续缴税,其中未缴和断缴的在3个月内补缴有效。

3

“3.24”新政

2017年3月24日,北京出台新政加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对于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商贷和公积金贷款均按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

4

“3.26”新政

①2017年3月26日,“商改住”限购,在建在售“商办”不得卖个人。具体公告内容是:商业、办公类项目(简称商办类项目)应当严格按照规划用途开发、建设、销售、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为居住等用途。开发企业在建(含在售)商办类项目,销售对象应当是合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再次出售时,应当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②本公告执行之前,已销售的商办类项目再次上市出售时,可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也可出售给个人,个人购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名下在京无住房和商办类房产记录的。
第二,在申请购买之日起,在京已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或者连续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只能全款购买。
③商业银行暂停对个人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个人购房贷款。

商住全面限购商住全面限购

5

“4.3”政策

2017年4月3日,将住宅平房纳入限购范围内,购买住宅平房也需要具备买商品住宅的同等资质。新购的住宅平房,计入家庭名下住宅套数。

6

“4.27”政策

2017年4月27日,北京市住建委规定:将法拍房纳入限购范围内。法拍房就是法院拍卖房产的简称,遭法院强制执行拍卖的房屋。一般情况下,当债务人(业主)无力履行按揭合约或无法清偿债务时,而被债权人经由各种司法程序向法院声请强制执行,将债务人名下房屋拍卖,以拍卖所得价金满足债权。而在过程中遭到拍卖的房子就是所谓的法拍房。

以上就是北京市政府在2017年6月前出台的主要的房产限购政策,大家在购房前,一定要提前了解相关政策,看看自己是否具备购房资格,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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