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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石家庄栾城区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须知

日期:2021-11-23 16:12:13

  2021石家庄栾城区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招生入学须知

  1、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非栾城户籍在我区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应按居住地就近安排入学。学校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学校要实行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加强对随迁子女的教育管理服务,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

  2、各学区要进一步规范对随迁子女入学材料的审查,简化优化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不得要求随迁子女家长提供不必要的证明材料,从2021年招生入学起,严禁要求随迁子女家长提供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户籍地无监护人证明,依法保障每一位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严格审核“五证”(取得时间须5月31 日之前):居住证、务工或经商证明(劳动保险或营业执照)、招生片区内住房证明、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卡。“进城务工人员”资格由各中心学区及初中学校认定,普教科审核。各学区坚持程序规范严格审核。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不予办理入学登记。

  3、城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居住308国道东西方位分别由栾城镇第一中心学区、第二中心学区安排入学。其它中心学区统筹规划,合理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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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合理安排我区长期在城区或跨乡镇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学校在妥善安排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可安排本区跨乡镇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入学。该类人员须具备如下条件,随迁子女父母有经商营业执照(2021年5月31日前办理且已营业)或有至少一种一年以上长期劳动保险合同材料。各学校审查,普教科审核。学校均不得接受无证经营、临时务工人员子女及借住、安置在校外托管机构的儿童少年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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