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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石家庄藁城区实验学校初中部招生简章

日期:2021-11-23 16:22:18

  一、招生条件

  按照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和“属地管理招生”的原则,2021年报名升入实验学校初一的六年级毕业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实验学校小学部六年级毕业生(廉州镇户籍除外),需符合就读条件(居住在307国道以北,市府路以南),保证在城区“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

  2.城区新华公安分局户口,并且家庭住址在307国道以北,市府路以南的小学毕业生。

  3.在东城国际、东街高层、美的云熙府居住的小学毕业生,须父母名下房产。

  二、具体要求

  1.适龄少年在校就读期间要保持家庭实际住址相对稳定,每处住址原则上每3年只安排一个家庭的适龄少年入学。

  2.共有房产、商业用房不作为入学的依据(父母的共有房产除外)。

  3.适龄少年的父母一方为独生子女的,且该适龄少年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

  母处落户,常年同住,无户口迁移史的,可依据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独生子女一方)的房产入学。

  4.藁城户籍、非藁城户籍的随迁子女,父母至少一方在户籍地居住视为在户籍地有监护条件,应在户籍地学校入学。

  5.对提供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坚决杜绝学生无监护在外租住。

  6.学生入学,家长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取得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前。

  三、提交材料

  (一)新华所户籍

  1.户籍证明:(孩子及父母双方户口页)

  2.住房证明:(1)与父母姓名一致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规划用途须为住宅)。(2)房产证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提交房产证、父母的独生子女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页;(3)新华所户口租房居住的,提交原房主的房产证、租房协议、房管处备案证明。

  (二)藁城户籍非新华所户口有房产的(即实验学校小学部六年级毕业生非廉州镇户籍的)

  1.户籍证明:(孩子及父母双方户口页)

  2.住房证明:(1)与父母姓名一致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规划用途须为住宅)。(2)房产证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提交房产证、父母的独生子女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页。

  3.务工或经商证明。

  (三)藁城籍非新华所户口租房居住的(即实验学校小学部六年级毕业生非廉州镇户籍)

  1.户籍证明:(孩子及父母双方户口页)

  2.住房证明:原房主的房产证、租房协议、房管处备案证明。

  3.务工或经商证明。

  (四)非藁城户籍的随迁子女

  1.户籍证明:(孩子及父母双方户口页)

  2.住房证明:(1)与父母姓名一致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规划

  用途须为住宅)。(2)房产证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提交房产证、父母的独生

  子女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页:(3)租房居住的,提交原房主的房产证、

  租房协议、房管处备案证明。

  3.务工或经商证明。

  4.居住证。

  四、报名时间、形式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9-31日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3.报名步骤打开微信点击右上角“+”---点击添加朋友---公众号---搜索“藁城教育网"---点击关注---右下角测试(报名)--点击是否同意请打钩---同意---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证件。(一个微信号只能为一名少年报名。)报名时,随时填写,随时保存;填写完毕,检查无误后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不能修改。

  五、交证要求

  1.审核通过的学生,2021年8月1日上午8:00-11:00,家长需按网络提示提交所有证件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家长签名)、学生小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清楚学生毕业学校、班级、姓名)。每个学生证件须装一个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注明:学校、班级、姓名、联系电话及所交证件种类。将证件交到实验学校中学部,领取交证凭条。8日5日上午8:00凭条到实验学校中学部领回原件。进出校门,请佩戴口罩,保持距离,做好防护。

  2.证件有疑问的毕业生家长带所需证件原件、复印件于8月20日到实验学校中学部说明情况。

  六、发放入学通知书

  2021年8月15日,实验学校负责将入学通知书送到学生毕业小学教导处。

  咨询电话:88043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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