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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新乐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

日期:2021-11-23 16:22:30

  一、招生条件

  1、足龄入学原则

  2021年小学一年级入学的适龄儿童需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之前出生)

  2、区域原则

  城区外乡镇中小学按照学校所属行政区划全部免试入学招生;城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通过网上报名安排入学。

  3、房户一致原则

  “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且户口和住址符合户籍管理有关要求,即户口、住址和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相一致。

  “有户有房”系指适龄儿童户口随父母,是新乐城区户口并在父母名下的房产居住。

  “有房无户”系指户口不在城区,城区内父母名下有房产且居住者。

  “城区户口”是指户口在新乐公安分局登记(不含长寿街道办所辖各村)。

  4、“连续性”原则

  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全部直升本校初中。

  5、稳定居住原则

  每处住址原则上小学每6年、初中每3年只能安排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共有房产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共有房产除外)。

  6、人性化原则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一方为独生子女,且该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常年同住,无户口迁移史的,可依据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独生子女一方)的房产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

  7、严控“大班额”原则

  班容量原则上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由于配建教育设施不到位、随迁子女人数较多等原因而导致班额控制有实际困难的学校,小学、初中起始年级每班不得超过55人。

  二、招生办法

  1、城区外公办学校招生

  城区外公办小学、初中招生采取登记入学方式。适龄儿童少年、学生分别持户口本、毕业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信息表到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

  2、城区公办学校招生

  城区内公办中小学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划片招生

  新乐市城区户口人员子女在城区有自住房屋并居住的、新乐籍非城区户口人员子女在城区有自住房屋并居住的、外县市在新乐城区有自住房屋已居住并办理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招生分布图中各学校标志色块范围报名

  外县市无自住房屋或居住证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有意愿在主城区公办学校入学的,通过“新乐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进行报名,由教育局统一调剂安排入学

  三、网报时间节点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

  小学:7月28日-7月30日

  初中:7月30日-8月1日

  每天早7:00到晚9:00,登录“新乐市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xinle.gov.cn),点击进入“新乐市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按提示操作。

  信息修改时间

  小学:7月29日—7月31日

  初中:7月31日—8月2日

  网审、验证、入户时间

  8月3日—8月16日

  处理遗留问题时间

  8月17日—8月20日具体内容详见招生平台中《2021年招生公告》

  2、现场验证所需材料

  通过网上审核的适龄儿童、少年现场验证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城区户口适龄儿童、少年提供“三证”:

  ①户口本

  ②房产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公证证明等

  ③小升初提供经毕业学校打印、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生信息表;幼升小提供儿童预防接种卡。

  在城区内有自住房屋并居住的外县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五证:

  ①户口本

  ②居住证

  ③务工或经商证明

  ④房产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公证证明等

  ⑤小升初提供经毕业学校打印、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生信息表;幼升小提供儿童预防接种卡。

  新乐籍在城区有自住房屋并居住,户口不在城区的人员子女需提供三证

  ①户口本

  ②房产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公证证明等

  ③小升初提供经毕业学校打印、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生信息表;幼升小提供儿童预防接种卡。

  以上各类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在2021年7月25日前取得。

  非新乐小学毕业,需升入我市公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持小学生综合评价手册、户口簿、符合条件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以及《石家庄市小升初跨县(区)转学证明表》到教育局审核后,按相关要求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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