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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河北智诚能源空置房申报要求

日期:2021-11-26 16:34:29

  2021-2022年度河北智诚能源公司空置房申报:

  (1)申报条件:《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热用户停止用热或恢复用热,应在当年3月15日至10月15日期间,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实现分户控制的热用户,由供热单位开关入户阀门,未实现分户控制的,在采取有效拆装措施后,供热单位予以办理手续。

  (2)申报手续:用户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房本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代办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在10月15日前至供暖服务中心办理当年手续,填写《停止用热申请单》,逾期将不再办理。串联用户需自行将取暖设施与供热管网断开,并将上下管道连通,确保其他用户正常用热。经供暖企业确认后给予办理。锁闭阀在室内的必须由供热企业更换锁闭阀后给予办理。

  (3)非居民用户:非居民用户到书香园供暖服务中心签订《非居民申报不用热(恢复用热)协议》,需缴纳20%热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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