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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河北河海新能源供暖缴费通知

日期:2021-11-26 16:34:43

  2021-2022年度河北河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供暖缴费通知

  一、热费缴纳时间

  2021年9月1日—2021年11月10日

  二、热费缴纳方式

  1、微信缴费

  缴费流程:登陆手机微信界面→点击右下角“我” →选择支付→生活缴费→供暖费→河北河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按提示完成缴费操作。

  点击查看河北河海新能公司暖气费微信缴费方法

  2、支付宝缴费

  缴费流程:登陆手机支付宝首页→生活缴费→暖气费→河北河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按提示完成缴费操作。

  点击查看河北河海新能源暖气费支付宝缴费流程

  三、热费收费标准

  按石发改价格【2018】864号文执行居民采暖按建筑面积(不含地下室)扣减10%(高层15%)的公摊面积计费,每采暖期每平方米22元;按石价便函【2014】14号文件执行非居民采暖按建筑面积计费,每采暖期每平方米31元;符合认定规定的空置房按空置房缴费政策进行执行(如遇价格调整,按物价局新文件执行)。

  四、空置房申请及恢复用热

  按照《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规定,热用户应在当年3月15日至10月15日提交空置房及恢复用热申请,逾期不再办理。

  1、空置房需每年申请,必须为无人居住房屋方可申请。

  2、房主办理空置房:房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代办人办理空置房: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房主身份证复印件

  4、签署承诺书

  五、用户信息变更

  当用户的用热性质、姓名、联系电话、房屋建筑面积等发生变化时,请携带热费卡及房主身份证、房产证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的供热区域片区所及时办理变更手续,以免影响您正常用热。

  温馨提示

  请务必在上述规定时间前交纳采暖费,逾期未缴费户将按照《石家庄市采暖收缴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从12月31日开始加收采暖费2‰(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往年欠费和上个采暖期因欠费被关断的用户,需连同往年欠费及相关费用一并到收费点结清欠款后,方可办理后续缴费和申报空置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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