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2021平山县城镇供热缴费公告

2021平山县城镇供热缴费公告

日期:2021-11-26 16:36:00

  平山县集中供热办公室公告

  县城各热用户:

  2021-2022年度县城集中供热收费管理制度已经县政府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供热时间

  2021年11月15日零时至2022年3月14日24时,遇有特殊天气提前或错后由县政府确定。

  二、供热价格

  居民每平方米18元、非居民每平方米28元。

  实行热计量收费的,供热前按面积缴费,供热季结束后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基本热价30%、计量热价70%收取,长退短补。

  三、收费地点、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商银行、平山西柏坡冀银村镇银行、平山县集中供热客户服务中心,所有用户均可使用银行卡、现金、转帐、微信等方式缴费,微信支付扫描二维码关注平山县城镇供热有限公司公众号。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商银行、邮政储蓄、中国银行还可以网银缴费。

  四、管理制度

  1.规定缴费期为2021年9月15日至11月10日。为鼓励提前缴费,居民建筑10月15日前足额缴费优惠5%,非居民建筑不优惠。

  2.多层楼房按建筑面积90%收费,有电梯和消防通道的高层建筑按建筑面积的85%收费,二层、三层、零散单体建筑和非居民建筑按建筑面积收费。

  3.先缴费后供热,先缴费后退费,不缴费不供热,不补缴欠费不供热。

  4.本采暖季闲置房不用热的,须在10月15日前到平山县城镇供热有限公司(柏坡东路157号职教中心东侧)大厅或网上(平山县城镇供热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办理报停手续。不办理报停手续的视为正常用热,全额收费。

  5.首次供热的新建建筑实行整体缴费,整体供热。

  6.故意逃费、欠费户报送相关部门纳入社会诚信体系,性质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客服电话:82921321、82921320、82921326

回到首页
发布信息
置顶信息
会员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