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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石家庄华行供热公司空置费退费通告

日期:2021-11-26 16:40:26

  根据《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和《关于主城区居民住宅暂不用热空置房不收取采暖费的通知》(石发价格〔2020〕662号)有关条款,现将2020-2021年度已交空置费的退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第一条 空置费退费范围

  申请办理了空置手续,并按照规定缴纳了空置费的用户。

  第二条 退费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1.用户交纳空置费凭证。发票、回单、收据或网上缴费截图等已缴费凭证纸质证明。如已开具发票需将原发票退回。

  2.用户身份证复印件。如是代办人办理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书(或租凭合同)、用户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用户本人给代办人签署的委托授权书。

  第三条 退费流程

  1.宣传告知。2021年4月1日至4月15日,我公司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小区张贴通知等方式,向已办理空置房申请并交纳空置费的用户推送空置费退费办法。

  2.资料收集。2021年4月16日至4月30日,空置房用户向我公司提交退费申请及上述第二条要求的证明材料。

  3.资料审核。2021年5月4日至5月22日,我公司对用户提交的退费资料进行集中审核。

  4.退费办理。2021年5月23日至6月15日,在我公司收费大厅以微信、现金方式向用户集中退费。

  5.查漏补缺。2021年6月16日至6月25日,对前期因各种原因未办理空置房退费的用户,进行查漏、集中处置。逾期不再办理。

  6.已缴纳本年度空置费的用户也可用于抵扣后续采暖季供热热费。

  7.根据政府相关部门文件要求,对资料不全或采暖季有人居住不符合空置房认定标准的用户,不予退费。

  服务热线:0311-87192728

  营业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30-5:30

  收费大厅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北城路与文苑街交叉口东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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