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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张家口张北县疫情防控最新政策

日期:2021-11-26 16:43:28

  近日,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湖南省、贵州省、北京市等多地通报了外省游客及密切接触者核酸检测阳性。为严格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张北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告如下:

  一、10月10日(含)以来途经甘肃省张掖市,10月11日(含)以来途经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10月14日(含)以来途经甘肃省嘉峪关市,10月15日(含)以来途经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10月16日(含)以来途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兴庆区,10月17日(含)以来途经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和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10月18日(含)以来途经甘肃省兰州市,10月15日与北京丰台区确诊病例共同乘坐火车K42(敦煌-北京)的来张人员(重点时间和场所附后),以及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的来(返)张人员,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报告,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措施。

  二、对近14日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一律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近14日内有国内重点地区(域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和阳性病例地区)、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持健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的情况下,一律进行两次核酸检测,等待结果期间实施居家医学健康监测。请广大居民坚持非必要不外出,尤其是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游热点地区,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原则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和阳性病例所在地区人员暂缓来张返张,如果有中高风险地区和阳性病例所在地区来访亲友,即刻进行劝返。

  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大对“四类”重点人员摸排工作,对入境人员、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返乡人员、外来人员进行信息登记、摸排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及所属社区(村),第一时间隔离管控;全县公共场所、交通场站、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社区等场所要切实发挥好“哨点”预警作用,继续将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作为进出各类场所的有效手段,对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张人员进行严格排查登记,发现黄码、红码及体温异常者一律禁止进入,并及时报告疫情防控部门,体温异常人员及时安全转运至发热门诊筛查。

  四、严格落实集中隔离场所、冷链食品及其从业人员、入境口岸、医院、学校等33类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检测时间和频次进行核酸采集,特别是人员流动性较大的行业领域,要将所有人员实时纳入检测范围,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对没有按时、按频次要求采集核酸的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五、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要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分餐制、用公筷,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尽量不去或少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全县广大居民要强化相互监督和提醒,自觉遵守各项防疫措施。

  六、加强健康监测。时刻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尤其是外出旅行归来,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就近的二级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积极接种疫苗。自10月15日,我县已全面开展第三针剂新冠疫苗接种工作,请已全程接种新冠灭活疫苗两针剂且距第二剂接种时间满6个月的18岁以上人群,在符合接种条件的情况下,尽快到就近接种点接种,务必于期满后7日内完成接种。同时,继续做好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对已完成第一针剂满21天的人群,第一时间接种第二针剂疫苗。

  八、共同战“疫”,人人有责。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和应尽的社会责任。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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