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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石家庄西郊供热缴费通知

日期:2021-11-26 16:49:25

  了有计划、早安排、做好今冬供热的各项前期保障工作,错开供热初期热用户交费高峰,我公司将于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1月10日开展本年度采暖费收取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收费标准

  按石发改价格【2018】864号文执行居民采暖按建筑面积(不含地下室)扣减10%(高层15%)的公摊面积计费,每采暖期每平方米22元;按石价便函【2014】14号文件执行非居民采暖按建筑面积计费,每采暖期每平方米31元;符合认定规定的空置房按空置房缴费政策进行执行(如遇价格调整,按物价局新文件执行)。

  优惠政策

  对提前交纳2021-2022年度采暖费的优惠政策

  1、2021年9月1日-2021年9月30日交费的热用户享受1%的优惠。

  2、自2021年10月1日起至2021年11月10日,热用户交费不再享受任何优惠。

  三、空置房申报及恢复用热

  按照《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规定,热用户应在当年3月15日至10月15日提交空置房及恢复用热申请,逾期不再办理

  1、居民申请供热空置房两种方式,可任选其一:

  ①、签订《无人居住承诺书》,承诺本采暖期此用热地址无人居住户,到收费大厅办理,或到微信“西郊供热”公众号办理(预计上线时间2021年9月13日

  ②、签订《申请空置房协议》,按照协议书约定内容认定此用热地址无人居住,到收费大厅办理。

  2、非居民用户申报空置房

  签订《非居民不用热房屋用热协议》按照协议书约定内容认定此用热地址不用热,到收费大厅办理。

  3、恢复用热需到收费大厅办理《恢复用热申请》并缴费。

  重要提醒用户申报空置房需每年按期申报,串联用户需自行将取暖设施与供热管网断开,并将上下管道连通,确保其他用户正常用热;并联用户由我公司采取有效措施,逾期不再办理,按全额缴费。

  、采暖费缴纳方式(均需携带用户缴费信息卡办理)。

  1、移动端缴费

  支付宝生活缴费流程:登录手机支付宝首页→生活缴费→暖气费→石家庄西郊供热有限公司→按提示完成缴费操作。

  2、银行端缴费(需携带用户缴费信息卡)

  ①、柜面缴费:农业银行营业大厅缴费。

  ②、网银(手机银行)缴费:登录农业银行手机客户端网上银行缴纳采暖费。

  用户信息变更

  当用户的用热性质、姓名、联系电话、房屋建筑面积等发生变化时,请携带用户缴费信息卡及房主身份证、房产证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收费大厅及时办理变更手续,以免影响您的正常供热。

  、收费大厅地址及联系方式。

  收费大厅地址:新华西路1001号天元酒店(西王客运站对面)西行50米路北

  收费大厅热线:68020660转8074

  客服咨询热线:85201100

  注意事项

  根据《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能保证用户室温达到规定标准的,供热公司免予承担责任:

  1、擅自接管用热;

  2、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排水阀、换热装置、放供热管网水;

  3、擅自改动供热管道、增设散热器或者改变用热性质及居室原有保温结构,擅自开阀供暖;

  4、擅自在供热管道上安装管道泵;

  5、破坏供热计量器具准确度;

  6、其他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和影响供热的行为。

  温馨提示:

  1、石家庄西郊供热用户缴费信息卡卡号为左下角7位卡号,切记认真识别防止发生错缴现象。

  2、如有往年欠费用户需先缴清欠费再足额缴清当年热费后方可正常用热。

  3、用户缴费信息卡只作为缴纳采暖费的身份识别,如遗失可补办。

  4、对本采暖季12月31日前仍未按时缴费的用户,将按照《石家庄供热热费收缴管理办法》(供指办<2016>37号文件)于次年1月1日起按欠费总额的2‰/日加收欠费违约金。

  5、为给施工预留必要时间,请申报停热的用户务必在当年10月15日前办理手续,逾期将不再受理,并按本采暖季全额热费进行收取。

  6、如果您的房屋要对外出租,建议房主应在租金中统一向租客收取采暖费,由房主向供热公司结清采暖费,以避免租客逃费骗租的情况发生,给房东本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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