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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原文)

日期:2021-11-26 16:49:44

  河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全面查清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本次人口普查河北将覆盖7600万普查对象,需要选聘约40万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入户登记。采用多种手段做好人口普查的社会动员和宣传工作,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对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顺利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做好人口普查的社会动员和宣传工作,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河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制定本宣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根据省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精神,按照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紧密围绕人口普查的中心工作,突出各阶段宣传重点,充分发挥好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的作用,灵活运用好户外广告牌、宣传画、宣传栏、手机短信、社交软件、视频平台等多种手段,积极开展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人口普查宣传活动,做到广播电视有声有影、报纸户外有字有画、手机网络有言有视频,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充分发挥宣传动员作用。

  人口普查宣传的工作目标是紧密围绕人口普查的中心工作,通过开展人口普查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动员、监测舆情动态、回应社会关切、发布解读结果等系统工作引导社会各界了解、认同、支持普查工作,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通过普查宣传,使地方党政领导充分认识到开展这次人口普查对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使各级政府部门认识到搞好这次人口普查的复杂性和艰巨性,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与普查机构共同做好人口普查工作;使各级普查机构、每个普查工作人员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开展人口普查;使广大普查对象履行普查义务,提高支持配合普查、依法提供普查数据的自觉性,如实申报普查项目。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

  二、宣传的重点内容

  高质量的宣传能够为普查顺利开展提供重要保障,要围绕三方面重点内容下足功夫。一是围绕“参与”下功夫,强调普查责任与义务,打消普查对象顾虑,提升普查员使命感,提升普查对象和普查员的参与度。二是围绕“人群”下功夫,针对不同收入、不同年龄等人群找准宣传渠道,确保信息送达,针对人群选择内容,有侧重地强调普查隐私保护制度、意义和价值。三是围绕“动员”下功夫,动员邮政、教育、电信、互联网等系统和行业力量,动员新闻媒体力量,动员各级地方政府和统计系统力量,提高宣传工作的层次和影响力。特别是普查登记前一个月,要把经常性宣传与集中宣传结合起来,通过深入广泛、积极有效的宣传活动,最大限度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传播作用,在全省范围内掀起声势浩大的人口普查宣传高潮。

  三、宣传工作的总体安排

  (一)准备阶段宣传(2019年10月-2020年10月)

  此阶段要建立宣传机制,以宣传《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内容为主线,开发丰富多彩的宣传产品,开展形式多种宣传,努力营造家喻户晓、各方配合、依法普查的良好社会氛围。

  1.开设人口普查网站。刊登七人普概况、各阶段工作进展、宣传产品等,传播普查知识,强化配合意识,提升网络宣传效果。(完成时间:4月份)

  2.与省委宣传部联合制订并印发宣传工作方案。明确宣传工作职责分工,强调普查宣传的重要性,提出宣传方向、重点、内容和要求,引导各部门、各单位重视普查宣传工作。(完成时间:4月份)

  3.综合试点宣传。在综合试点期间,组织试点启动仪式,邀请主流媒体参加,零距离接触人口普查,进行采访并刊发相关报道,借助主流媒体的传播力和号召力,扩大宣传效果。(完成时间:5-7月份)

  4.开展宣传作品征集活动。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宣传标语和口号、图解、漫画、短视频等形式的人普宣传作品征集活动,优秀作品在人普网站、统计局网站和微信上发布,并向国务院人普办推荐,在宣传活动中使用。(完成时间:6月份)

  5.发布宣传标语和口号。统一使用国务院人普办发布的宣传标语和口号,通过新闻媒体、统计局网站、人口普查专题网站、临街店铺LED屏、出租车、户外广告、农村大喇叭广播等开展宣传。(完成时间:6月份)

  6.制作致被调查户的一封信和人口普查公告。向每个调查对象、每个普查小区发放,让调查对象知晓了解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意义、作用和相关要求等。(完成时间:7月份)

  7.组织接收国务院人普办提供的普查宣传片。国务院人普办制作完成宣传片后,组织各地人普办接收,并及时与当地宣传部联系,在普查宣传月和正式入户调查时在电视台等媒体播出,形成集中宣传高潮。(完成时间:9月份)

  8.组织省人普办领导接受媒体专访。开展人普主要领导在线专访,介绍第七次人口普查的目的、意义、方法、内容等。(完成时间:9月份)

  9.举办以人口普查为主题的第十一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暨人口普查宣传月启动仪式。通过开放日这一重要的统计公开平台,深入宣传介绍人口普查,讲述普查人和普查故事,号召社会重视普查、支持普查,依法接受普查。同时,启动人普宣传月系列活动,将宣传工作推向高潮,为即将开展的现场登记提供舆论支持。(完成时间:9月份)

  10.宣传月宣传活动。为有效扩大人口普查宣传影响,提高宣传效果,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形式开展宣传。以10月1日在主要媒体集中报道为标志,拉开人普宣传月的序幕,11月1日配合入户登记,再次在媒体上集中报道,将宣传活动推向高潮。(完成时间:10月份)

  11.举办人口普查知识竞赛。与长城新媒体集团合作,利用微信等新媒体举办人口普查知识有奖竞赛。(完成时间:10月份)

  12.开展“人口普查一堂课”。与教育部门合作,在全省中小学开展“人口普查一堂课”活动,发放人口普查知识宣传手册,通过他们带动家庭成员积极参加人口普查。(完成时间:10月份)

  13.宣传报道人口普查工作开展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全省人口普查重要会议精神和工作开展情况。(完成时间:2019年10月-2020年10月)

  (二)普查登记阶段宣传(2020年11月—12月)

  此阶段以宣传普查现场登记实况为主。宣传人口普查科学严谨,普查人员敬业奉献;并根据具体情况,曝光不配合普查或者提供虚假数据的典型案例,起到警示作用,号召依法接受普查。

  1.宣传报道现场登记首日情况。请有关领导到普查登记现场考察工作情况,并看望普查工作人员。组织新闻媒体对现场登记首日进行报道,以提高普查对象的配合度和公众的关注度。(完成时间:11月份)

  2.登记期间持续宣传报道。通过新闻媒体进一步对普查目的意义作用、标准时点、普查对象、普查项目、组织实施、普查人员和调查对象的权利义务、普查资料的保密规定、对违法行为的处理规定等内容的宣传,进一步提高知晓率和认知度,提高普查对象配合度和依法普查意识。(完成时间:12月份)

  3.报道普查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利用随手拍、照片、文字等形式记录普查真实案例、感人故事,开展广泛宣传。(完成时间:12月份)

  (三)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宣传(2020年12月—2022年12月)

  此阶段以发布普查结果、开展解读宣传为主。

  1.组织发布普查公报。普查结果上报当地政府批准后,在统计局门户网站和人口普查网站刊发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系列公报。

  2.做好公报的解读宣传。在公报发布同时,加强对普查数据的解读,并联系主流媒体及时刊载报道,促进社会各界充分认识认可普查的重要成果,科学合理使用普查数据。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各方参与”的实施原则。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由宣传部和各级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并成立专门宣传机构,负责宣传工作的具体实施。

  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宣传工作的协调和指导,联合地方普查机构制定具体的宣传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和督促本级新闻单位及时做好人口普查工作的宣传报道,确保每个阶段的宣传任务落到实处。

  各新闻单位要密切协作、精心策划,宣传人口普查的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准确报道普查中的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

  各级人口普查机构要把宣传工作列为重要工作内容,提早谋划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制定好宣传实施方案,落实宣传经费,建立起人口普查宣传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机制,保障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渐次展开,不断加大普查宣传的深度、广度和频度。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协作,主动向本级宣传部门提出需要协调的宣传事项和报道内容,及时向新闻单位提供人口普查的工作信息和相关资料。明确工作定位,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组织策划宣传活动。注重创新宣传形式,突出宣传的针对性,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提高宣传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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