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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井陉县集中供热公司暖气收费标准

日期:2021-11-26 16:49:52

  收费标准:居民20元/㎡、非居民29元/㎡。

  井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县城集中供热价格的批复

  居民供热价格每采暖期由17元/m调整为20元/m2(单元式住宅收费面积按建筑面积扣减10%计算,有电梯和消防通道的住宅按建筑面积扣减15%计算,非单元式住宅含平房按建筑面积计算)。

  非居民供热价格每采暖期由24元/m°调整为29元/m(按建筑面积收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困难群体继续采取优惠或补贴政策。根据《井陉县供热用热管理办法》(井政[2013]69号文)要求,供热单位对提出书面申请的“三孤”人员(孤老、孤残、孤少)及因天灾人祸骤贫的家庭进行调查核实,报县政府审核,给予适当补助。

  供热价格调整后,你公司要做好收费价格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搞好内部挖潜和企业消化,提供优质服务,保证供热质量,确保冬季正常供热。

  此批复自2021-2022年采暖期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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