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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平山敬业供热公司缴费优惠政策

日期:2021-11-26 16:49:59

  缴费优惠政策

  自2020年10月1日开始收取取暖费,10月31日前(含31日)缴费的用户享受5%的优惠政策,10月31日后缴费不再享受优惠。 

  供热管理制度

  1、坚持先缴费后供热、不缴费不供热的原则。

  2、供热主管道阀门外的供暖管道维修、维护及更换工作由用热单位负责,请各单位提前做好检修维护工作,因检修不到位,导致跑、冒、滴、漏造成温度不达标的自行承担责任。

  3、热用户不得随意取用和排放供热循环水;不得擅自改动供热设施;不得私自在管道上安装循环泵,改变供热运行方式;不得擅自扩大供热面积;不得因其他工程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凡违反上述规定,一经发现责令限期整改,否则暂停供热,由此造成的室温不达标或不能正常供热的,供热公司不承担责任。给其他热用户或供热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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