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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图书馆新馆读者证办理指南

日期:2021-11-26 16:51:05

  石家庄图书馆新馆读者证办理须知

  一、 使用范围

  石家庄图书馆新馆、老馆以及安装有办证借阅查询一体机的分馆。

  二、办证

  1. 读者持居民身份证在办证借阅查询一体机上注册后即为读者证;

  2. 一人一证。每个身份证在全市范围内(我馆及各县市区分馆)只可办理一张读者证,原持证读者不可重复办证;

  3.老馆的读者证可以在新馆继续使用;

  4.办证免费,无需押金;

  5. 读者证长期有效。

  三、借阅册数和借期

  1.一张读者证一次可借文学图书、综合图书、少儿图书、期刊等共3册图书(期刊最多借2册),借期30天;

  2.未超期图书可续借1次,自续借当天起往后延30天;

  3.存在逾期书刊的读者证将暂时失去借书、续借等功能,待还清逾期书刊后,方可使用。

  四、身份证办证流程

  1.开始办证:点击借还机上“办证”按钮,进入办证流程。

  2.阅读办证须知:阅读“办证须知”,点击“阅读并同意”进入下一步。

  3.选择读者证类型:选择“身份证”,点击下一步。

  4.校验身份证、手机号码:将身份证放置在“身份证读卡”区域,输入“手机号码”,点击下一步。

  5.办证成功:办证成功,身份证即为读者证。

  五、注销读者证

  读者需还清所有借阅图书后,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总服务台人工注销。

  办证时间:星期二至星期日9:30~16:30。

  总服务台咨询电话:0311-89190114,8919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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