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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理发店复工营业规定

日期:2021-11-26 16:53:16

  为促进商业企业尽快复业营业,满足市民生活需求,石家庄发布《部分行业中小微商贸企业复业营业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

  理发业:暂时只经营简单理发业务

  1、暂时不开展美容、烫发、染发、造型等耗时长的业务,只经营简单理发业务。

  2、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顾客理发后落在座椅、地面的头发应一客一清扫,统一收集到塑料袋内,并扎紧袋口。

  3、合理安排顾客到店时间,避免人员聚集。建立顾客预约制度,顾客到店当天应提前电话了解顾客健康状况,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顾客应提示更改预约时间。未预约临时到店的顾客,应登记姓名、联系电话,告知大致的等候时间。

  4、要求顾客在进店后全程佩戴口罩,非必要不摘除,对不佩戴口罩的顾客应进行提示和劝阻。

  5、店内每个美发座位服务面积不宜小于2.5平方米,座椅间距不宜小于1.5米,应设有流动水洗发设备。

  6、剪刀、梳子、推子等理(剪)发工具应一客一用一消毒。

  7、毛巾、围布等公共用品应一客一换一消毒。

  8、工作人员在为顾客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与顾客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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