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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河北清明节祭扫通知

日期:2021-11-30 16:09:23

  近日,河北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祭扫服务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提前部署2021年清明节祭扫服务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

  

  加强服务管理,精细精准施策

  提供现场祭扫服务的机构,要采取预约、错峰、限流等措施,尽可能降低祭扫人流密度,减少祭扫现场人员聚集,并严格落实祭扫场所清洁消毒、祭扫人员体温检测、口罩佩戴、员工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暂停现场祭扫服务的机构,要积极创新服务模式,提供网络祭扫、代客祭扫、云祭扫等便民、智能服务。各祭扫服务机构要从方便群众祭扫出发,适度增设服务窗口、延长服务时间、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手段,努力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温馨的殡葬服务,不断提高公众满意度。要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特别是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遇到的困难问题,保留电话预约、线下服务等传统模式,设立绿色便捷通道,保障特殊群体祭扫需求。

  创新祭扫方式,推动移风易俗

  各地要大力推广网络祭扫、鲜花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引导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要将组织祭扫活动与传播清明节优秀传统文化相衔接,鼓励引导群众选择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逝者,不断丰富清明节日内涵。要引导群众将追思缅怀逝者与弘扬优良家教家风有机结合起来,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管理机构要把加强祭扫服务网络平台建设,作为党史学习教育中“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通过创建祭扫网站、开通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提供优质网络祭扫服务,有效满足祭扫群众需求。祭扫服务机构要创建“无烟陵园”,积极组织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时空信箱”等活动,引导群众选择文明低碳祭扫方式,抵制低俗祭祀用品和迷信行为。

  强化组织保障,形成工作合力

  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祭扫工作组织领导,压实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确保清明节祭扫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要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祭扫工作机制,强化民政与宣传、公安、住建、交通、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林草等部门的沟通协作、联动配合。要加强对祭扫服务场所的安全检查,从源头上消除火灾、踩踏、坍塌等各类安全隐患。

  要有效管控清明节期间零散祭祀行为,对农村公益性墓地、历史埋葬点、散埋坟地及街头祭祀活动,压实乡镇(街道)及村(社区)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避免祭扫群众扎堆聚集,严防使用明火引发火灾事故。要通过广播电视、门户网站、标语横幅、农村大喇叭等多种载体,让清明宣传走进村居社区、服务群众,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总结宣传各地殡葬工作好做法、新成效和移风易俗先进事迹,唱响殡葬改革主旋律,传播殡葬行业正能量。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组织作用,强化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带动群众自觉参与文明低碳祭扫,推动丧葬礼俗改革,助力乡村振兴和社会文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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