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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石家庄妇幼保健院疫情防控就诊须知

日期:2021-11-30 16:31:01

  为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现阶段防控工作,最大限度保障患者、陪护及医务人员安全,巩固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结合上级防控要求和目前实际,我院将继续实行常态化疫情防控就诊规定。现再次提醒如下:

  1、所有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所有车辆早6:30-19:00由南大门和东北门进入医院,医院南门车辆只进不出,东北门能进能出,医院对入院车辆通道实行管控,停滞入口处设置有预检分诊,所有来院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和行程卡,接受流行病学史调查,并保持1米及以上安全就诊距离。其他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均在进入医院大厅前预检分诊处进行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和行程卡,接受流行病学史调查,并保持1米及以上安全就诊距离。

  2、19:00-6:30分所有车辆从正东门口处进入地面停车,南门及东北门进出口关闭。

  3、西门为职工车辆通道,进入院内后凭工作证或工作证照片进入,保安人员验证放行。

  4、有发热(体温≥37.3°C)症状且与新冠肺炎感染或疑似患者有接触史、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者,请到发热门诊就诊,配合医务人员主动真实描述接触史和旅居史。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无发热症状患者至门(急)诊等相应科室就诊。

  5、医院全面实行预约诊疗,候诊时人员之间请保持1米安全距离,避免人员密集,如需要二次水银体温测量,请您配合。请严格遵守“一医一患一诊室”。

  6、住院期间患者严禁离开医院,不接受请假回家,如确需离院处理个人事务,须办理出院手续。一名患者只允许固定一名陪护人员。陪护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发热、咳嗽、咳痰等呼吸道等症状,无疫区接触史,每天配合测量体温。患者及陪护在院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咳痰等呼吸道症状时,必须主动上报医护人员,服从医院的统一管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7、我院所有病房实行严格的24小时出入管控,患者及陪护人员凭腕带进入病区,住院期间不允许串访其他病房住院患者。主动配合进行体温筛查及信息登记。

  8、非常时期谢绝探视,鼓励电话、微信、短信、视频等形式表达关切之情。医院是高风险场所,目前全国所有医疗机构均谢绝探视,谢绝探视是为了保护大家的安全。

  9、患者及陪护人员均需做好个人防护,保持个人卫生,并自觉配合病区进行开窗通风、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的落实。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为确保您及家属安全,请您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营造一个安定、和谐的就医环境。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感谢您为抗击疫情作出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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