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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国三货车限行规定

日期:2021-11-30 16:34:57

  石家庄关于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通行的通告

  全天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进入石家庄市主城区,即三环路、古城路(含)以内合围区域道路通行(已加装污染防控装置且在保质期内、稳定达标排放的除外)。

  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违反规定驶入禁行区域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本规定自2020年10月22日起施行。

  货车的其他通行规定

  根据《石家庄市区道路通行管理通告(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规定:

  (一)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在三环路、古城西路、友谊北大街(北至学府路)、学府路(友谊北大街至107国道)、107国道(北至学府路)、古城东路道路范围以内(含)行驶时,限速40公里/小时。在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限速30公里/小时。

  (二)在道路同方向划设两条(含)以上机动车道的,载货汽车、大型载客汽车、空驶的出租车和实习期内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应当靠右侧机动车道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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