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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新冠疫苗接种须知

日期:2021-11-30 16:37:38

  新乐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明白纸

  一、按照知情同意、自愿接种的原则,所有符合接种条件,身体健康状况适宜的人员均可到指定接种单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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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接种对象年龄为18周岁以上的新型冠状病毒易感者。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可刺激机体产生抗新型冠状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疾病。

  三、受种人员应携带居民身份证,佩戴口罩。接种前如实提供本人身体状况,以便排查是否适宜接种,遵守接种流程,接种完成后留观30分钟方可离开,留观过程中如有不适请及时告知接种医生。

  四、有下列情况严禁使用本疫苗:

  1.对本品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过敏者;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

  2.未控制的癫痫和患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3.发热、急性疾病期患者及慢性疾病急性发作者,可暂缓接种。

  五、有下列情况慎重使用本疫苗:

  1.患有血小板减少症者或者出血性疾病患者,肌肉注射本疫苗可能会引起出血;2.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或者免疫功能缺陷的患者,接种本疫苗后产生的免疫反应可能会减弱。接种应推迟至治疗结束后或确保其得到了很好的保护。对慢性免疫功能缺陷的患者,即使基础疾病可能会导致有限的免疫反应,也应推荐接种疫苗。

  如何发现、把握接种疫苗禁忌?

  在操作实施过程中,如果接种第一剂次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且不能排除是疫苗引起的,则不建议接种第二剂次。要了解疫苗成分,对疫苗成分既往有过敏者不能给予接种。

  接种时,接种医生应仔细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及既往过敏史。受种者要如实向接种医生报告身体健康状况及疾病史、过敏史等。要把疫苗禁忌列入知情同意书中。

  六、接种后,如出现身体不适及时向接种单位报告,必要时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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