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税务登记证补办 一、需要填制《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一份,并附送以下材料: 1、报账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杂志的报头或者刊头一份。 二、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三、税务机关承诺时限。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可以当场办结。 四、审批权限。遗失税务证件报告由税务所核准。 ← 返回百科列表